药品经营许可证

2024-12-09 15:46:01 内容管理员 6

药品经营许可证是药品经营企业合法经营的必备凭证,以下是相关介绍:

申请条件

• 企业资质: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单位或其他组织。

• 专业人员:零售企业至少配备2名药师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,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;批发企业至少配备5名执业药师人员.

• 硬件设施:零售企业营业场所面积不小于60平米;批发企业经营面积不小于100平米、仓库面积不小于500平米。企业还需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药品储存设施,以及独立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等.

• 规章制度:企业要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.

申请材料

包括企业资质证明如营业执照复印件,法定代表人、企业负责人、质量负责人学历证明及个人简历、执业药师执业证书等,拟经营药品的范围,营业场所及仓储设施设备情况说明,药品信息来源合法及网站安全等管理制度,网络和信息安全措施等.

申请流程

• 提出申请:开办药品批发企业的,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;开办药品零售药店或连锁企业的,向拟办企业所在地的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.

• 递交材料:按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.

• 材料补正: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,需按要求补正.

• 现场勘查:监管部门对营业场所、仓储设施等进行实地勘查.

• 发放许可证:审核通过后,企业将收到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.

有效期及续期

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般为5年,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,企业需办理续期手续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