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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《中医药标准化行动计划(2024—2026年)》的通知
为全面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》《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》等文件精神,适应新时代发展需求,更好发挥标准化在推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中的基础性和引领性作用,我局制定了《中医药标准化行动计划(2024—2026年)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。
2024-12-03 内容管理员 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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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发布《中医病证诊断与疗效评价规范制修订通则》中医药行业标准的通告
现发布《中医病证诊断与疗效评价规范制修订通则》中医药行业标准,编号和名称如下:ZY/T 10—2024 中医病证诊断与疗效评价规范制修订通则该标准自2024年7月21日起施行。特此通告。
2024-12-03 内容管理员 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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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《中医药科技成果登记管理办法(修订)》的通知
国中医药科技函〔2024〕93号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中医药主管部门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,中国中医科学院,中国中医药科技发展中心,北京中医药大学,各有关单位: 为适应新时代新阶段中医药科技发展现状,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医药科技成果登记工作,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(2015年修订)》等相关文件规定,我局对2013年印发的《中医药科技成果登记办法》进行了修订,形成了《中医药科技成
2024-12-03 内容管理员 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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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药监局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发布《地区性民间习用药材管理办法》的公告 (2024年第61号)
为进一步加强地区性民间习用药材的管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》等法律,国家药监局、国家中医药局组织制定了《地区性民间习用药材管理办法》,现予发布,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。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《关于加强地方药材标准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》(食药监办药化管〔2015〕9号)同时废止。 特此公告。附件:1.地区性民间习用药材管理办法.pdf 2.《地区性
2024-12-03 内容管理员 6